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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3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2922次   【字体: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种苗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专门组成一个检查组,于5月30日至6月2日对地区本级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情况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1.策勒县林木良种科技繁育示范基地: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不齐全、标签内容填写不规范、没有质量检验记录等问题。

2.洛浦县国营苗圃: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本地生产苗木无产地检疫等问题。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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