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废旧电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要求,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对和田赫忠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废旧电瓶暂存点经营许可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现场勘察、核对相关档案资料,认为该公司符合《废旧电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要求,允许开展废旧电瓶收集、贮存和转移活动;仓储库最大暂存量30吨,周转时间不超过60天,年最大贮存量1000吨,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现对和田赫忠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瓶暂存点经营许可进行公告如下:
收贮编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贮存类别 |
经营规模 |
危险废物类别 |
653201-12 |
和田地区赫忠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布扎克乡(6大队南侧) |
91653221MABNQDYXIG |
收集、贮存 |
1000吨/年 |
HW31(900-052-31)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 |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