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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4251次   【字体: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综合发[2022]112号)相关要求,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23年全地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筛选和确定工作。经初步筛选共确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73家,形成全地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予以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3-2030379 ,传真:2030379

通讯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277号,邮编:848000

附件:和田地区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注:如在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名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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