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海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22年4月17日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朱海龙同志任和田玉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岚同志任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亮同志任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买买提明•阿不都艾尼同志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沛聃同志任地区统计局副局长。
祖力甫卡尔•尼加提同志任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宜元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杨英国同志任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买买提依明•阿布拉同志任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阿地力•阿布拉同志任地区水利局局长。
白冰同志任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毅同志任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原职务自然免除。
周兰同志任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原职务自然免除。
马扬同志任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援疆)。
吴亮同志任地区传染病医院副院长(援疆)。
袁愿同志正式任地区维吾尔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算起。
免去贾林辉同志和田玉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县级)职务。
免去冯威年同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沛聃同志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凡海同志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世宗同志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挂职)职务。
免去闫明同志地区妇幼保健站副站长(援疆)职务。
免去代丽丽同志地区传染病医院副院长(援疆)职务。
免去木合塔尔•阿巴拜克同志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