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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行干任字〔2022〕2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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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8-21

  •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关于孟向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22年3月13日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孟向东同志任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巴哈古丽•艾合买提同志任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吴树龙同志任地区信访局副局长。

邹蓉同志任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许远同志任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明安卫同志任地区商务局局长。

庞永明同志任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何亮舟同志任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洁同志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樊庆章同志任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桑孝平同志任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正良同志任和田昆仑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阿不力米提•买买提明同志任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热比亚•阿不都热合曼同志任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阿不拉•热西丁同志任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郝永志同志任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期1年,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

免去张文江同志地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吐尔洪•买买提明同志地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俊华同志地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蓉同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录元同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正良同志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居来提•吉力力同志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辑同志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乃比江•阿布都卡德尔同志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热比亚•阿不都热合曼同志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袁同军同志地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宏领同志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张鲁鲁同志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孟向东同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古丽尼沙汗•依明同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正禄同志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颖军同志地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李秀英同志地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百宁同志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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