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和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
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国资委及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和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19]407号)文件,及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和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预算调整的报告》的函,现调整2019年和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关于拨付和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92号)相关预算,地区农业农村局及各县(市)相关调整金额详见附件。
二、本次为资金调整,支出功能科目不变。
三、资金调整后,请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