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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公告

日期:2020-03-27 17:42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  浏览次数:1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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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维护人民币形象,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将联合有关单位于2020年清明节前后对全地区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各类祭祀用品制作、销售店铺。请广大商户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制作、销售的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立即下架并主动销毁,坚决做到守法合

为维护人民币形象,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将联合有关单位于2020年清明节前后对全地区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各类祭祀用品制作、销售店铺。

请广大商户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制作、销售的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立即下架并主动销毁,坚决做到守法合规经营。广大市民应自觉抵制经销、购买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如发现有违规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违规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中使用人民币图样等行为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举报。举报电话:0903-2024282、0903-2022842。


附1: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附2:“不购买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倡议书




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

2020年3月26日








附1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2019年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指出“祭祀用品禁用人民币图样。违反相关规定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不正当使用人民币图样,损害人民币形象的行为,尤其是仿人民币印刷的各类冥币越来越多,且印刷质量越来越高,造成市民难辨真伪,极易与人民币混淆。为此,新的图样管理办法要求,明确禁止在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币图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及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民银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提醒广大市民,制作、销售、购买和使用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属于违法行为,请自觉提高法律意识,维护人民币形象。




附2

“不购买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倡议书


近年来,在祭祀用品中,仿人民币的冥币在市场上备受青睐。仿人民币的冥币,除了上边写的是“中国冥都银行”或“中国天堂银行”外,其他图样与第五套人民币几乎一模一样,不仅涉嫌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而且事实上也对人民币图样所代表寓意的国家形象构成了一种严重的玷污、亵渎。大肆制造贩卖像高仿人民币冥币这样的祭祀用品,不仅不合乎应有的祭祀文明,也涉嫌违法。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其权威地位神圣不可侵犯。请广大市民正确认识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文明祭扫,自觉抵制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共建社会和谐新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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