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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6847次   【字体:

和地财建[2019]186号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墨玉县、和田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19]395号)文件规定,现下达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400万元(详见附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其他支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按照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并汇总县市上报的情况。年终形成自评报告,并对自评结果真实性负责。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请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每月报送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

专款专用,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或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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