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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6467次   【字体:

和地财建[2019]153号


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和田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19]2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2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其他支出”。

请抓紧制定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范围。

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的要求,按月报送《自治区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绩效管理,完成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 对绩效监控和自评结果真实性负责。请专款专用,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资金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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