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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9年自治区第三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次数:1687次   【字体:

和地财教〔2019〕38号


关于拨付2019年自治区第三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全面改薄”工程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如期达标,经研究,现从2019年自治区第三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中安排你县(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资金  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项目资金  万元。支出请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详见附件1)。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县(市)严格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快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建立债券资金收支明细台账;二是债券资金不得拨付单位实有账户或财政专户、虚列支出;三是新增债券必须在3个月内全部形成实际支出,年底不准形成结转结余;四是每月办学条件工作,

五、你单位(县、市)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资金支出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和《关于做好财政教科文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工作的通知》(新财教〔2016〕236号)文件要求,填写《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反馈表》,并在资金拨付第二个月一日前反馈我局。


附件: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2019年3月20日



抄送:地区教育局、本局预算科、国库科。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3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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