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新财预[2017]154号)45681万元,下达2018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新财预[2018]91号)40846万元,合计:86527万元。
2.自治区资金(文号)0万元。
3.地州市资金(文号)0万元。
以上合计86527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自治区分配方案下达。
三、分配结果
2018年参与分配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共86527万元。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可作为附件)
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地县 |
资金合计 |
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地州市资金 |
支出方向 |
和田地区 |
86527 |
86527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皮山县 |
12251 |
12251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墨玉县 |
17270 |
17270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和田县 |
9904 |
9904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洛浦县 |
11210 |
11210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策勒县 |
9907 |
9907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于田县 |
11759 |
11759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民丰县 |
7002 |
7002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和田市 |
7224 |
7224 |
|
|
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 |
五、监督电话:2021866-6100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