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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地区2018年自治区水利类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6   浏览次数:1579次   【字体: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自治区水利类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文号)*万元

2.自治区资金(新财农﹝2018﹞37号)4729.66万元

3.地州市资金(文号)*万元

以上合计4729.66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切块法筹集,因素法分配,原渠道下达”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涉农资金切块分配方案,按照“资金渠道不乱、资金性质不变”的原则,原渠道分配下达资金。各地州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资金的要求,对本级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按因素法测算切块分配下达到试点贫困县。

2、脱贫攻坚规划,本级行业单位分配方案,上级财政部门分配方案等等。

三、分配结果

地县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地州市资金

支出方向

和田地区

4729.66

4729.66

水利工程

皮山县

647.76

647.76

水利工程

墨玉县

1627.3

1627.3

水利工程

和田县

458.98

458.98

水利工程

洛浦县

557.68

557.68

水利工程

策勒县

498.55

498.55

水利工程

于田县

483.2

483.2

水利工程

民丰县

157.1

157.1

水利工程

和田市

269.09

269.09

水利工程

本级单位水利局

20

20

工作补助经

本级单位渔政

10

10

水产品质量监管及病虫害防治

本级单位**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100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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