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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地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5   浏览次数:5057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现将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地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情况
地区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地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及《地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为依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程序、保密审查机制和工作职责分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运转流程,做好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地区要求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尚无公开权利人向和田地区民政局提出申请,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地区民政局按照行署信息科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布,共报送民政信息88期。
(三)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地区民政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为2项,全部在社团登记领域,对社团登记有关事项均在和田日报上进行了公开。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地区民政局对“三公”经费全部进行了公开。
(五)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和田地区民政局对政府采购信息按规定进行了公开;二是和田地区民政局按规定对工程建设信息进行了公开。
(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和田地区民政局对项目经费、社会保障信息等,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七)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和田地区民政局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信息按规定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和田地区民政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各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和田地区民政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2014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信息更新滞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并完善信息发布、动态管理、督促检查等,探索如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和细化;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和田地区民政局将加大在和田信息网等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督促力度,完善信息维护机制和督查机制,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和田地区民政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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