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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十五期间的科学技术
普及工作纲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和推进和田地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明确十五期间的科普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制定《和田地区十五期间的科学技术普及纲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和田地委的工作大局,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面向二十一世纪和经济建设的主战场,面向全地区广大公众,以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全面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科普活动,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传播。大力普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科学知识,推广农业生产需要的新技术新成果。加快实施“科教兴和”战略,推动全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两个文明建设,探索并建立符合我地区实际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普工作运行机制,以促进我地区科普事业向纵深发展。
二、 主要任务
(一) 深入扎实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
围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这两个目标。
1、完善农牧区科普教育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办好农函大、农广校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两支队伍,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科技人员达3000名,每年完成对农牧民长短期培训达20 万人次以上,其中妇女达 8万人次,团员4万人次,完成党员教育正规培训4000 名。每年评定农民技术员职称1000 名,到2005年达到每个自然村有3—4名农民技术员的目标。
2、创建科普示范体系,促进农业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到2005年,全地区有三分之一的县(市)达到全国科普示范县标准,在此基础上县(市)有关部门要创建1—2处以高新技术为主,辐射面广的科普示范基地和精准农业示范基地,乡(镇)办好2处不同层次的专业科普示范基地,以地区科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地区范围内验收命名10处水平高、影响大的县(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并搞好管理指导工作;深入开展“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致富,创建科普示范乡、村”和“创建科普示范县(市)活动”,全地区科普示范户要达到2.5 万户,科技示范乡(镇)达到 30 %,科普示范村达到30 %。
3、发展农业专业技术促进体系,壮大农村专业技术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要不断健全完善机制,逐步向产、供、销一条龙和股份制方向发展。“十五”期间,全地区农技协会总数要达到120 个,发展会员达4000名。
认真开展“七个一”活动。既选定一个项目,培训一项新技术,培养一批能人,建立一个基地,成立一个协会,带动一片产业,致富一方农民。在对现有专业农协进行规范的基础上,各县(市)每年要重点扶持1—2个协会,积极开展创建和田地区“十佳”专业农协活动。到2005年,达到每个乡(镇)有1—2个先进专业农协。使专业农协示范水平,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跨上一个新台阶,抓好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通过基地进行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体现科普效应。
4、强化农村科普宣传体系,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继续开展每年一届的“科技之冬”科普活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每年一次的科技宣传周和科普宣传月活动。采取各种形式不断总结交流经验。各新闻媒体要开设科普专刊、专栏,加大对科普工作的宣传力度。
5、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结合和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六大特色产业”牢固确立主导产业地位,大力发展林业和畜牧业的科技培训,引导农牧民以规模种植养殖和产业化经营为方向,以林牧业为重点,立足于自繁自育、培育良种体系的同时,对农牧民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特别是果木和牲畜的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治、种养殖技术、以及林果业基地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等。科技人员要抓好跟踪技术指导,抓出实效,把我地区的地缘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6、积极开展“星火计划”的实施和科技成果的转化。通过科技示范乡、示范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在全地区农村大力推广普及成熟、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特别是适合我地区发展的林、牧、农新品种及配套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综合效益和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
(二) 启动城市科普
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的总体目标,逐步形成功能比较完善,服务比较规范,基本适应市场经济的科普运行技术机制,实现城区科普工作的经常化、社会化和群众化。在重点抓好科学思想、科学精神,身边科学,城市建设和环境科学知识宣传普及的同时,认真组织好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重视科普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有关部门、学术团体要结合气象日、地球日、人口日、爱牙日、环境日等纪念性节日大力开展科普活动。普及相关科学知识,紧密结合社区居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不同形式的科普活动。
(三)大力开展校园科普
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和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是面向青少年和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科普宣传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作用,大力开展科普教育。
1、在中小学校,把树立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培养科技兴趣和科技创新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奋发向上,勇于探索。到2005年,城镇60 %以上,农村40 %以上的中小学生有机会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农村20 %以上初中毕业生能够掌握1—2项先进实用技术。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定期有组织的进行科普传播和科普实践活动。“十五”期末要使80 %以上的中小学生参加到这项活动中来。
2、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的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科普培训,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组织专家报告团,举办讲座和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个一行动”,即每年至少读一本科技(普)书,参加一次科普活动,听一次科普讲座。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科技发展趋势,增强科技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开展好对在职干部、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年使40%在职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科技培训。
三、 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科普工作在振兴地方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把科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统筹安排;把科普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与精神文明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各级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对科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要把科普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规划中同步实施。
2、组织协调
科普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配合协调,尽职尽责,形成共同参与、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科协要组织开展好大型科普活动和科普理论研究,搞好科普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具体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总结表彰。
宣传、广播、电视台、新闻出版部门要把科普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出版发行渠道,加强科普宣传。
科技局重点抓好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科普规划纲要的制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的推广普及。
涉农部门重点搞好农村科普,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经济、环保、劳动、就业部门重点抓好企业科普、城区科普(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
教育部门重点抓好学校科普和职业成人教育。
组织、人事部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党政干部的科普培训和继续教育。
文化、旅游部门要重视发挥文艺和旅游的科普宣传,鼓励出版发行科普读物,开展科普旅游。
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反科学、伪科学的邪教组织、取缔生产、加工、销售带有迷信色彩的产品和书报刊物与音像制品。
体育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卫生与计生科普工作实施力度。
统计部门要把科普发展事业纳入统计范围。
计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有关科普规划任务指标的确定,财政部门将科普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科普经费和专项设施经费的落实。
民政部门要与科协等部门搞好学会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管理登记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关心支持参与城区、企业、农牧区科技培训和科技示范。
老龄委、老干局要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科普工作。
地区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计划或规划,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
3、加大投入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各级要把科普和科研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对科普工作的经费投入,支持科普事业的发展,要落实自治区、地(州)、县(市)三级地方人口每人每年0.2元,按照(4:3:3)的比列由三级财政分担的科普专项经费。各级财政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保证科普工作需要的活动经费。各级财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也要列支科普专项经费,用于单位的科普工作。
要加快科普设施建设,科普场馆是公益性的基础设施,要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和运行要靠政府支持和社会资助。“十五”期间地区科协要建成科普长廊。有条件的县(市)也要建立科技馆或综合性科普文化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文博馆、图书馆、群艺馆、科技实验室、影剧院、体育馆、公园等场所对公众进行科普教育。县、乡必须要有科普场廊,村要有一定规模的科普宣传栏,增设科普宣传阵地,丰富科普宣传内容,凡没有专用设施的县(市)和单位,不能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4、加强科普组织网络
进一步健全科协组织,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重视科协干部的管理使用,巩固和发展各类学会,协会以及专业技术协会等群众性科普团体。加强中小学科普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和田地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和各县(市)及学校的相应组织机构。进一步强化科普工作基础,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服务组织和农村各种专业技术协会等群众性科普组织的发展。在科技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大学生中发展志愿者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更多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创作,向社会推出通俗易懂的科普精品,教育科技工作者要把科普工作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在科普工作中率先垂范,带头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精神,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成为推动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
5、建立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面向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工作人员的专项激励政策,加强科普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好科普事业人员在职称、职务、待遇和奖励等方面的问题,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于科普事业,使我地区科普工作实现社会化、制度化,努力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
和田地区科学技术协会
200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