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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5533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和田地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和田县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和田县人民政府网”(www.ht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6号,和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邮编:848000;电话:0903-2022740;电子邮箱:htxgovcn@126.com.
一、概述
2013年,县政府按照《条例》规定和行署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保障了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组织机构
2013年为规范有序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我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了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为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依法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在和田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用于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信息。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以方便查询和利用公开信息;三是在政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三)强化安全、规范执行。
一是明确分工,在制度范围内,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责任人具体负责网络管理。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公开前的审核作了进一步的规范,按照先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后再公开,保密部门进行监督的运作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目录存档备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和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6条。主动公开了和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会议情况,并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在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介、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3年1月1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和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承担和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1人专职负责具体工作。没有收到申请公开工作件,所以没有产生收费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让人民群众来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稳定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加强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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